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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2017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项目委托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自2013年起,国务院将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三天设立为“全国低碳日”。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1日至17日,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2017年全国低碳日为6月13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全国低碳日期间,我市将举办系列宣传活动。为做好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受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无锡市信息中心决定选聘《无锡市2017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无锡市信息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信〔2016〕5号)要求,现作如下公告。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信息中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1日至17日,具体日期待定。

  三、项目概况

  《无锡市2017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项目,分为现场宣传活动、线上知识竞赛、媒体宣传活动三部分。其中现场宣传活动初步定在尚贤河湿地公园,由 “百人低碳公益徒步”、“低碳发展图片展”、“亲子互换集市”、“低碳科普体验”等内容组成。

  四、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皆可进行申报。

  1. 项目承担单位须熟悉全国低碳日相关活动,提供活动组织方案,活动方案须突出低碳日主题。

  2. 项目承担单位须具有类似大型活动组织经验,有大型徒步组织经验的活动单位优先考虑。

  3. 项目承接单位按照委托单位具体要求,负责本活动各项任务,包括方案设计、人员募集、舞台搭建、展板设计展示、网上竞答、活动组织等。

  4. 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申请书》后,请于2017年5月25日17: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信息中心低碳研究部(含电子版)。

  2. 无锡市信息中心将及时组织评审小组,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报价、优势、综合实力以及活动设计方案等条件,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

  六、联系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顾歆轶

  电 话/传真:0510-85059101

  邮    箱:106905710@qq.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永乐路新江南花园118号612室

  附件: 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无锡市信息中心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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