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2016-2020年)》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省发改委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市“两减六治三提升”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专项工作的实际需求,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选聘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单位。为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科学遴选出高水平的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无锡市发改委课题委托研究办法(暂行) 》(锡发改规划〔2015〕1号)要求,现作如下公告。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编制《无锡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2016-2020年)》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可进行申报。
1.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以及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情,须熟悉无锡市电力、产业、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需要具备电力行业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格以及火电和新能源行业甲级工程咨询资格。
3.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有类似规划编制业绩,具有高级或其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4.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是规划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规划过程中的实质性研究和编制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相应的工作经验。
5.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6.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鼓励专业团队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专业法人单位。为便于交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内的规划编制单位。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申报书》后,请于2017年5月25日17: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书》(一式6份)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含电子版)。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规划评审小组,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组实际组成人员及其课题研究与规划成果、规划思路、编制方案、创新性、初步报价等因素的基础上,优选不少于2家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规划编制合同。
五、相关事宜
(一)经费预算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上对《无锡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2016-2020年)》预算为25万元以内的专项经费,具体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19号3号楼1316室
邮政编码: 214131
联 系 人:谢怡元
电 话:0510-81821560
传 真:0510-81821522
邮 箱:wxfgwnyc@sohu.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无锡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2016-2020年)规划招标公告附件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