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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7-01-20 16:5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17-00653
发文日期
2017-01-16
公开日期
2017-01-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石油,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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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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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加快实施能源行业节能减排,逐步形成适应无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的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无锡市经济转型发展、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的关键期,是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绿色惠民的深化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5-2020年)》《江苏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江苏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等,编制《无锡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本规划所涉及的范围为无锡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包括江阴、宜兴2个下辖县级市和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5个市辖区域,总面积4627平方公里。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现状

  我市地处苏南用能负荷中心,下辖江阴、宜兴两个县级市,能源资源较为贫乏,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主要依赖外地调入,可再生能源仅太阳能具备较大规模利用条件。“十二五”以来,无锡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能源供给的保障能力,持续推进能耗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形成了适应无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一、能源供应平稳有序

  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十二五”末,以大电厂和500千伏变电站为依托,全市电网已形成220千伏输电网和变电站为骨干,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为支撑的网架结构,供受电能力全面增强。电厂统调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65万千瓦,非统调机组83.8261万千瓦。江苏国信协联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和无锡蓝天热电联产项目均已投产运营,清洁能源占比逐步提升,供应能力持续加强。

  煤炭储运能力不断加强。“十二五”末,煤炭供应能力已达到3100万吨左右,全市不断加强本地区煤炭资源中转储备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全市煤炭供应。

  油品总量稳中有升。“十二五”以来,全市按照部、省成品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成品油市场消费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年均增速保持在2-5%之间。

  天然气稳定供应。管道天然气和LNG同步发展,目前全市拥有两家管道输气单位,分别为中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及江苏省天然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气源来自新疆(西气)和四川(川气)。2015年,“西气”供气规模为5.1亿Nm3/a,“川气”供气规模为1.9亿Nm3/a。当管输气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时,以LNG作为补充气源。2012年底,如东LNG正式投运,更加保障我市天然气市场的稳定供应。

  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按照“供需并重、内外兼顾”的基本思路,着力推进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区外受电同步优化。2015年全市一次能源生产量489万吨标准煤,其中非化石能源28.75万吨标准煤,占5.55%,比2010年提高1.54个百分点。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3800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6.7%。其中原煤消费量2278万吨,比2010年减少400万吨。

  从规模工业耗能结构看,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2354.08万吨标准煤,2015年达到2322.63万吨标准煤,其中七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从2010年的1858.90万吨标准煤到2015年1786.57万吨标准煤,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的比例从79%降到76.9%,七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仍然占据着工业能耗主体地位,但2015年综合能耗已呈现下降趋势。从七大高耗能行业耗能占比看,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耗能占比均呈下降趋势,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耗能占比降幅较大。

  

  

图1-1 “十二五”期间全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及七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图

  数据来源:无锡市统计局。

  2010年:

2015年:

图1-2   2010年和2015年七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分析图

  三、节能减排取得实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源消耗量由2010年的0.612吨标煤下降到2015年的0.444吨标煤,五年累计下降27.45%,能耗数值苏南最低,下降幅度苏南第一。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从2010年的0.90下降到2015年的0.74,累计降幅达27.6%。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序推进,关停企业823家(其中小化工279家),整改企业852家,淘汰落后产能水泥757万吨、印染24460万米、化纤10万吨、皮革30万标张、造纸19.5万吨、钢铁28万吨、蓄电池106万千伏安时、铸造20万吨;化解钢铁产能337万吨、水泥产能71万吨。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新建建筑节能面积累计10646.14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2956.61万平方米,节能量累计105.02万吨标准煤。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8%,较“十一五”期末提高了3个百分点,市区内公交站台500米覆盖率达到99.27%,公交盲区进一步消除,全面使用国Ⅴ车用汽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0年累计削减27.26%、25.25%、32.32%和31.56%,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削减任务。

  四、新能源稳步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市新能源产业总体呈平稳发展态势。其中,风电产业发展最快,光伏产业发展较为平稳,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也正在积极推进。其中,风电产业已基本形成风电成套机组、风电特钢、轮毂、塔座、主轴、塔筒、法兰、齿轴、轴承座、变桨轴承、机舱罩、特种涂料等关键零部件相互配套发展的风电装备产业格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电产业链。

  “十二五”末,全市光伏装机容量达到 134.91兆瓦。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等四家垃圾发电厂日处理垃圾约3702吨,年发电量约39457.66万千瓦时。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能源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矛盾,需要在十三五期间逐步解决。

  

一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刚性需求依然存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控风险”各项措施逐步落实,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用能比重和品质要求都将提高,保供仍然是能源改革发展的基本任务和首要任务。

  

二是资源对外依存加剧,短缺风险依然存在。虽然太阳能开发利用步伐加快,走在全国前列,但电量占比小,替代能力弱。煤炭、原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主要依赖外地调入,加之储备能力较为薄弱,导致长期保供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三是环境约束继续凸显,绿色发展势在必行。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相继实施,能源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要求全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扩大天然气利用,优化利用区外来电,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能源绿色发展进程。

  

四是产业结构依然偏重,提升效能势在必行。虽然2015年三产占比超过二产,但二产内部重化工业比重仍较大。虽然能耗强度低于江苏省及全国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倒逼产业转型,持续提高能效,是我市确保能源安全的根本途径。

  

五是体制约束有待破解,深化改革势在必行。能源行业行政垄断、自然垄断、竞争性垄断和无序竞争现象并存,电价、气价、热价定价机制亟待完善。虽然当前国内煤价持续低位、国际油气价格大幅下滑,但因改革相对滞后,导致天然气利用受堵,供热价格倒挂,制约集中式热电联产发展,影响分散小锅炉整治。深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成为能源发展的重大课题。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一、发展形势

  (一)能源转型发展符合国家能源三步走战略的总体要求

  展望未来,我国2050年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对能源的需求还将显著增加。但是,如继续当前的能源发展方式,化石能源供给缺口逐步增大。要破解能源资源约束,唯有大力推动以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幅度提高能源效率为核心的能源转型,以更为高效的能源开发和利用方式、更少的能源需求总量以及更有竞争力与经济效益的新兴能源产业来保障“三步走”战略目标实现。能源转型发展符合国家能源三步走战略的总体要求。

  (二)能源转型发展是无锡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

  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这是党中央对中国发展目标提出的新要求。无锡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必须加快实施能源转型发展,从根本上改变高强度利用化石能源的状况,才能够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适应人们生产生活要求的同时改善修复生态环境。

  (三)能源转型发展是适应供给侧改革的重大举措

  新常态下能源发展面临传统能源产能过剩、可再生能源发展瓶颈制约、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能源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能源发展方式要从粗放式发展向提质增效转变,能源工作方式要从审批项目为主向推进改革和技术创新转变。创新能源发展体制机制,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提高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促进无锡市能源转型发展,是无锡市适应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

  二、发展机遇

  (一)“一带一路” “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能源发展带来的重要机遇

  《无锡市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排出67项重点任务,到2017年,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建设项目、经贸结构、服务贸易、人文交流等方面均取得突出发展,成为全省融入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城市。这为无锡市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是十大重点突破发展领域。坚定不移发展先进制造业,主动对接《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是无锡市实现产业强市、推动经济迈上新台阶的现实途径。

  (二)碳减排目标为能源发展带来的巨大动力

  中国提出碳减排目标,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按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未来中国的碳减排之路将主要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节约、增加森林碳汇以及控制工业、交通和城乡建设等多个重点领域入手。给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带来转型压力的同时,也带来巨大的动力。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能源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健全能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等均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再加上市场体系、政府职能、财税体制等改革内容也均涉及能源体制,将为能源体制变革进而为能源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牢固坚持能源安全底线、生态环保红线、创新发展主线“三线思维”,全面实施节能优先、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全面开放“四大战略”,深入落实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保障能源供给为中心,着力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提高能源效率,着力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推动科技进步,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节能优先。坚持把节能优先作为能源变革发展首要战略,贯穿于能源生产和消费全过程,通过控制消费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供需引导,实现集约高效开发能源、科学高效使用能源,力争以最低限度的能源消费、最优品质的能源供应支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坚持把绿色低碳作为能源绿色发展的长远导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努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提高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清洁能源成为重要增量供应主体。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能源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按照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立足自主、重点跨越、多元发展、整体推进的原则,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高能源科技原创性和集成度,把能源产业尤其是能源装备制造业培育成带动全市产业升级的新亮点。

  

——全面开放。坚持把全面开放作为能源开放发展的根本前提,通过市场有效配置和政府有效作为,加快构建品种多样、渠道多方、主体多元的能源工业体系,实现外部资源有效取舍、有序进入,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实现深度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能源总量

  2020年,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420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2%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5%。到2020年末,全市可供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

  二、能源结构

  2020年,全市一次能源生产量力争达到624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5%。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5%。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保持在70%以上。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2%以上。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4%左右。

  三、节能减排

  “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费强度累计下降18%以上。到2017年,全面完成在役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其中,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达到或接近燃机排放标准,10万千瓦以下机组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到2020年,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机组供电标煤耗累计下降5克/千瓦时;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四、能源服务

  到2020年,天然气供应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农网改造率达到100%,配电网智能化水平逐步提高。加气站、充电站等终端能源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体系建设

  以电力、油气、供热领域为重点,以能源资源配置市场化为取向,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以油气管道保护、可再生能源发展为核心,全力推进能源领域法制建设,逐步构建科学完备、高效便捷的能源法治体系。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把节能优先放在战略突出位置,根据环境承载容量,确定能源荷载能力,保障合理用能,激励节约用能,淘汰落后用能,构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约束,推动全社会用能方式变革,持续提高能源行业生态贡献。

  一、实施煤炭减量替代

  贯彻落实《江苏省煤炭总量控制及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江苏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以及《电力行业煤炭等量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非电行业煤炭等量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将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作为能评的重要内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出具能评报告,不得开工建设。对非电行业新增煤耗,一律实施1.5倍减量替代;电力行业在等量替代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减量替代。

  二、淘汰燃煤落后产能

  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完善奖惩机制,加强执行力度,实现提升存量和严控增量同步推进、关停替代和提标改造一体实施。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全市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全市区域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分区域、分阶段实施热电联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鼓励35至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实施特别限制排放环保改造,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环保改造。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全面推进区域内热源点整合,积极推动大型机组改造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

  三、加快煤电升级改造

  全面落实《江苏省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按照“提速扩面”总体要求,强化责任考核和情况通报,落实政策奖惩和联合督查,加快推进煤电节能减排与升级改造工作。到2016年底,百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在基准含氧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5、50毫克/立方米);到2017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10万千瓦以下机组均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鼓励煤电机组提前改造,鼓励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实施达到超低排放的环保改造。全市在役燃煤机组“十三五”期间平均供电煤耗累计下降5克标煤/千瓦时。

  四、深化重点领域节能

  重抓工业节能,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通过洗煤、配煤、型煤、低阶煤提质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选煤厂,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减少煤炭运输和原煤直接利用。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75%以上。重抓建筑节能,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条例》,推行绿色评级与标示制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推动用能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

  五、大力推进节能量交易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积极鼓励和推动节能量交易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源头控制的相关约束性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健全节能量交易机制,对没有落实新增能耗置换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能评审查。

  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成立合同能源管理风险池资金,给予企业绿色信贷支持,并享受基准利率、免担保免抵押优惠。鼓励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和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拓展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空间。

  

第二节  积极开拓主要资源

  统筹利用市内、市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努力开拓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加强电网和发电项目建设,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能源长期安全可靠供应。

  一、优化煤炭供应渠道和中转储备能力

  拓展煤炭供应渠道。继续扩大与山西、陕西、新疆等省(区)的合作规模,积极拓展内蒙古、宁夏、甘肃等新兴煤炭市场,要充分利用国际煤炭市场供应及其价格的变化,进一步开拓澳大利亚、印尼等高质煤炭资源,形成煤炭供应渠道多元化格局。

  强化中转储备能力。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煤炭资源中转储备能力建设,以利港、夏港及沿江港口为主要配送中心,切实强化无锡市煤炭储备规模和应急能力,形成以水运为主、陆路为集输通道、以港口、园区为储配中枢的立体化煤炭物流网络,建成经济高效、绿色先进的现代煤炭物流体系。

  二、保障油品供应渠道和加强石油管线建设

  保障油品供应渠道。充分利用国际油价变动机制,明确应对短期石油价格波动的具体方案与措施。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走出去”,开辟省外原油资源,提高国际市场直接获取资源的比重。加大国Ⅴ清洁汽柴油和普通柴油保障能力,促进中石化苏南成品油管道实现安全稳定输送,争取2020年全市成品油供应量达到256万吨。“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加油站(点)50个,其中江阴市16个,宜兴市16个,无锡市区18个。

  加强石油管线建设。增加必要的复线和重点联络线,加快中转枢纽和战略储备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储备系统。继续建设成品油中心库以及苏南成品油管道。

  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全面开展油气管道底数普查和安全状态检查,确保所有管道权属明确,责任清晰。全面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确保所有隐患整治到位、所有管道安全可靠。按照科学决策、规划引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油气管道规划、布局、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理。按照基础牢固、保障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

  三、扩大气源规模和完善基础设施

  逐步扩大常规气源规模。在西气、川气基础上,加快落实俄气,开拓陆上气源。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供气市场,开展设施建设和贸易合作,通过管道气、车载LNG等运输方式,增加气源供应、活跃供气市场。到2020年,全市天然气年供应能力力争达到78.24亿立方米。

  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适当加密天然气干线输送管网,推进全市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力争实现天然气管网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底,我市累计形成天然气高压管网675千米。

  推进储运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天然气应急储备和调峰设施应用方面的研究工作。“十三五”期间,无锡市区将建设LNG应急储配站1座,一期罐容为10000m3,远景规模为30000 m3,江阴市规划建设储气调峰站2座,宜兴市规划建设高中压调压站3座。

  四、科学保障电力安全和优化提升电网

  保障电力供应。按照我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我市除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优化新增热电联产点的布点和规模,全面推广集中供热,加快现有热源点整合,积极推动大型机组改造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应用,组织开展以分布式能源为系统支撑、以智能配电网为配置平台、以高效储能为调峰设施、以需求侧管理为指导的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鼓励建设光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供能系统的分布式能源站。充分发挥天然气发电对优化电源结构、缓解调峰压力、促进节能减排等优势,在气源保障的前提下,稳步建设天然气发电供热机组。加快推进无锡东亚燃机、无锡西区燃机、华能江阴燃机及马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期投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消纳区外电力,保障我市电力供应安全。

  优化完善电网。一是提升主干电网水平。优化500千伏电网结构,到2020年,完成500千伏斗山变电站主变改造,新建500千伏锡南变电站,横向形成北(过江通道-晋陵-张家港)、中(武南-斗山-常熟南)、南(武南-惠泉-梅里-木渎)三个500千伏电力输送通道。优化分层分区运行,强化区间互济备用,构建220千伏环网结构,提高区间事故支援和转供负荷能力,保持以地区主力发电电源为支撑的四片分区双环网运行的电网结构。二是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建设“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清洁环保、透明开放、友好互动”的坚强智能电网,加大无锡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强化骨干网架和配电网建设,打造“中心城区”“太湖新城”配电网高可靠性示范区,全面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参与研究建立调峰补偿机制,增强系统运行协调性、稳定性。三是实施智能微网示范计划。选取条件较好的区域试点开展能源智能微网示范工程,实现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智能化、精细化互补利用,在保证能源安全供应的基础上,降低碳排放强度。

  五、加强应急保障,完善供应网络

  全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商务等部门,针对重要能源产品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保障队伍,形成保障机制。制定重点能源产品应急预案。根据我市能源消费结构,制定和完善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3个重要能源产品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启动条件、应急责任主体、应急保障措施、应急指挥系统、应急保障队伍等。建立重点能源领域应急队伍。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依托能源产品提供商分别建立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应急保障队伍。鼓励同一地区不同供应商联合建立应急保障队伍。

  

第三节  持续推进节能减排

  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主线,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的主攻方向,大力倡导“节能优先”,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强力实施“能效提升工程”, 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能源主体。

  一、着力提升能源系统综合效率

  提升电煤利用效率。按照省、市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进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全市除拟淘汰火电机组外,燃煤机组全部实施节能减排改造,2017年,计划完成33个煤电节能改造工程,27个煤电环保改造工程。

  推进工业能效提升。把推进节能减排刚性调控作为推动工业存量优化调整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抓好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及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制定实施年度节能计划,对耗煤企业下达年度节煤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实施工业领域需求侧管理,发展高效锅炉和高效电机,推进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提升和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达标。到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全面推行绿色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门窗、遮阳、外墙外保温、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热水等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高标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积极推广环保型建材,提倡建设成品住房。鼓励对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采取回填、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到2020 年,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比率达到99%。

  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型基础设施,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提升土地和岸线等资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环保型运输工具应用,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运输工具在公交、客运、货运等领域的应用,加速淘汰老旧车辆和船舶。推行绿色出行方式,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到2020年,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分担率达30%。推进港口领域节能减排,组织做好江阴港口主题性试点工作,积极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港口“油改电”和“油改气”等节能减排技术应用。

  二、加快推动减排低碳发展

  (一)着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坚持集中与分散统筹结合、资源与装备协调发展,着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8.5%。

  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坚持规模发展与成本降低良性互促、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联合突破,按照光伏和光热并重、分布式与集中式结合的思路,大力推进太阳能多形式、广范围、高效率应用转化,到2020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00兆瓦。以分布式光伏为重点,重点利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城乡各类屋顶资源,广泛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新一轮财税扶持政策,形成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上网电价稳定市场预期、反映合理成本、促进技术进步。

  积极促进光热多形式利用。组织开展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推进光热发电、储能材料协同发展,培育形成自主化技术体系和产业化发展能力。全面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新建住宅、宾馆、医院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光热利用技术。鼓励光热系统集成化设计、模块化装配、嵌入式应用。

  扩大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加强生物质能的利用效率。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发展。重点是推广发展农村生物质发电、沼气综合利用、种植能源作物和能源植物,开发新型农村能源产业。有序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着力实施终端用能清洁替代

  以天然气、电力替代为重点,既抓全面,切实提高全社会用电用气比重,抓住关键,加快推动交通、居民等分散终端清洁化用能,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终端应用比重。

  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优化交通用能结构,实施车船油改气工程,建立完善加气设施布局,推动公路客货运输和内河、长江船舶使用LNG燃料。优化工业用能结构,鼓励工业企业以天然气替代煤炭、柴油、燃料油,有序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或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优化居民用能结构,继续加大居民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用气保障力度。至“十三五”末,无锡市年供天然气规模为78.24亿Nm3(含车船用气(LNG)、高压直供电厂及分布式能源50.3亿Nm3)。

  

专栏 完善加气设施布局

  

内河船用加气设施。统筹兼顾气源供应和航运发展,着力推进标准完善、船舶改造和站点建设,按照“先示范引领、后推广应用,先京杭运河、后其他内河”路径,以干线航道为重点,建成船用LNG加气站3座,初步形成与江苏省内河航运发展相协调、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船用LNG加气服务体系。

  

公路加气设施。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和交通网络设施布局,兼顾已有公路LNG加气站服务能力,以线布站,以站带面,覆盖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客运枢纽和物流场站,建设车用LNG加气站12座,形成协调经济和社会效益、适应无锡市公路客货运输LNG车辆发展和能源消耗需求,布局合理、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道路LNG加气站服务体系。

  

 

  提高电力消费比重。结合分散燃煤整治和小锅炉关停,积极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减少工业锅炉、居民直接等用煤需求,第三产业全面完成电气化改造。结合城乡配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建设,进一步提升配电质量,切实提高城乡地区电气化水平。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大力实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三)着力推动化石能源品质提升

  坚持“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以严格标准为关键,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加快实施煤炭清洁利用和成品油质量升级两个行动,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切实提高煤炭品质。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标准,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大于16%、硫份大于1%的散煤,制定更严格的民用煤炭产品质量标准。推行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散煤机制,全面禁止劣质散煤销售。推动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进一步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

  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积极做好清洁油品资源保供工作,确保我市国Ⅴ车用汽柴油(含乙醇汽油)平稳供应。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筹安排,积极参与研究协调第四阶段标准普通柴油升级保供工作。

  

第四节  发展壮大科技装备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等相关政策,充分依托无锡市制造业基础雄厚的有利条件,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大力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发展,增强能源核心技术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一、突出培育重点发展领域

  依托无锡市产业发展现状,将光伏发电装备、风力发电装备、新能源机车及关键零部件三大领域作为“十三五”重点发展领域。光伏方面,在发展光伏制造业的同时,积极拓展光伏应用的EPC专业服务;风电方面,以发展大型(兆瓦级以上)成套机组为重点,注重开发叶片、塔筒等配套关键零部件,完善产业链。新能源机车及关键零部件方面,突出车用能源部件、材料及控制系统研发,以试点示范加速产业化,支持新能源汽车在本地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领域的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全国自行车标准化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技术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参与电动车标准的制定,抢占行业制高点。到2020年,三大重点发展领域产业产值超千亿。

  结合国家能源转型发展总体要求,将智能电网、节能环保两大产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智能电网产业方面,依托新一轮配电网升级改造,持续推进输变电、配电、用电、调度自动化等设备研发制造,加快培育龙头企业;节能环保产业方面,加快推进洁净燃烧系统、高危垃圾处理、节能锅炉等核心技术创新研发,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

  二、持续促进能源科技创新发展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载体建设,依托国家和省能源科技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科研创新平台作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积极争取并依托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加强制度创新,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有实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充分发挥创新能力。加强智力支撑,加快能源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才高地”和“能源智库”。

  推动重大技术攻关。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重点项目、示范项目为依托,围绕绿色、低碳、智能战略方向,找准共性技术,确定突破方向,分步实现“推广应用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推动能源创新发展、高效发展。加快燃气轮机设计技术与关键材料突破,提高燃气发电效率;加快智能电网研究应用,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加快高效光伏组件与光热利用研究,提高太阳能发电效率;加快大功率和低风速风机技术的研发并取得突破,提高风能利用效率;加快规模化储能与微电网示范应用,提高系统综合效率;探索应用新兴能源模式,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发展。

  提升重大装备水平。坚持依托企业开展创新研发,依托市场加快技术应用,依托工程促进装备提升,不断促进无锡市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高端化、国际化。依托绿色能源示范点,推进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创新;依托特高压交直流和智能电网项目,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基地发展。

  三、打造能源特色产业基地

  以重点发展领域产业为重点,以专业园区、科技园区、开发区为依托,着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主导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化机制健全、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条较为完整、创新能力较强、地区差异化发展显现的市级能源特色产业基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地区根据自身特点,招引能源制造骨干企业,形成企业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链条带动的新型基地。到2020年,新增1~2个能源特色产业基地。

  四、加快培育能源骨干企业

  加快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能源装备企业集团。以光伏和风力发电设备领域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合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以节能环保、安全科技领域为重点,依托技术优势,加强与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的合作,加快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行业龙头企业;以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为重点,鼓励和引导企业与整车制造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努力培育一批重要部件和重要配套材料为一体的骨干企业;以服务外包、“互联网+能源”、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招引培育一批能源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增强能源高效利用水平。

  

第五节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一、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相关配套文件,择优开展试点示范,有序扩大参与环节,科学推进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逐步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推动成本监审从购销价格向网输费用转变;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化交易规则和机制,推动电力市场从独买独卖向有效竞争转变;规范组建电力交易机构,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推动交易机构从内设平台向相对独立转变;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逐步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动发电用电从计划管理向市场条件转变;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推动配电售电从独家经营向多元竞争转变;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推动自备电厂从自发自用向区域公用转变。

  二、实施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

  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实施《江苏省LNG接收站公平开放监管实施办法》,规范LNG接收站公平开放市场行为,开展LNG接收站对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准入示范试点。配合国家输气管网体制机制改革进程,进一步推动输气管道、储气设施等向第三方公平开放。

  推动气价体系市场化改革。配合国家、江苏省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大用户直供气价,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交易。引进多元市场主体,鼓励大用户实现双气源供应,创造终端市场竞争条件。协同加强对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的监管,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三、推进供热价格的改革

  针对城市燃煤供热和燃气供热即将布局共存、联网运行的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区域蒸汽价格核定办法。结合实际,采用“调节基金”,调节燃煤供热和天然气供热成本,实施燃气-蒸汽价格联动,形成合理的热价,分担天然气成本上涨矛盾。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受益和埋单相统一”原则,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借鉴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实行增值税返还、所得税减免)等财税政策补偿,使供热价格更加趋于合理。

  四、实施能源民生工程

  实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行动。至2020年,全市建成大型充(补)电站5-8座,普通充(补)电站(桩群)1000座,布设充电桩24000个。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布局合理、设备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力争达到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实施城乡配电网改造行动计划。结合各地各区片网特点,深入实施配电网改造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各电压等级电网统筹发展,完善配电网架构,合理应用经济适用的紧凑型和电缆设备,建设与经济性、可靠性指标相协调的配电网系统,实现配电与输电、配电与用电的协调发展。到2020年,5年累计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2643000千伏安、线路405千米;累计新增10千伏变电容量5956750千伏安、线路3025千米。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无锡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规划环评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等,运用综合指标评价法、价值评估方法、空间协调度分析法等定量和定性方法进行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评价目标

  为了确保能源发展与社会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使规划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可行,对能源发展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及措施,以防止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而促进能源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  评价内容

  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是对无锡市的环境现状及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的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其重点是评估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方案实施过程在促进无锡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能源保障的作用与影响程度。

  

第三节  评价分析

  一、规划的环境协调性评价

  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针对确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目标,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重要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编制过程中,从规模、布局等方面主动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等进行衔接,具有较好的环境协调性。

  二、规模与结构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

  (一)指标选取原则

  ——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的选取建立在科学、准确的基础上,选取能反映无锡市环境对能源利用变化的敏感性特征以及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的指标。

  ——代表性原则。评价指标要充分反映无锡市的能源利用方式对环境的影响状况。

  ——可操作性原则。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易于从现有资料中获取,便于使用。

  ——动态性原则。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指标体系应反映出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的动态性特点,各指标因素应对时空变化具有一定的敏感度,以便于预测。

  ——综合性原则。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涉及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能源发展规划的影响评价指标应具有综合性。

  ——系统性原则。确定相应的评价层次,按系统的观点评价各个指标,构成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根据上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考虑到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的特点和数据可获得程度,选择5个指标,涉及能源效益、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等四个方面,对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与资源影响进行评价。

  

表3-1 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表征指标

  

指标类型

  

能源效益指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

  

万元GDP能耗

  

逆向型

  

能源结构指标

  

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指标

  

天然气在终端消费量的比例

  

正向型

  

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指标

  

煤炭在终端消费中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逆向型

  

产业结构指标

  

第二产业占比

  

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逆向型

  

大气环境指标

  

由能源消耗引起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逆向型

  

  

表3-2 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指标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612

  

0.444

  

0.38

  

原煤在终端消费中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55.1

  

45.3

  

40.3

  

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2

  

7.7

  

12

  

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55.4

  

49.3

  

45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万元)

  

1.9272

  

1.24

  

1.088(预测值)

  

 

 

  

表3-3 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指数

  

评价指标指数(%)

  

评估年份(年)

  

2010-2015

  

2015-2020

  

2010-2020

  

能源效益指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指数

  

-27.45

  

-14.41

  

-37.90

  

能源结构指标

  

原煤消费量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指标指数

  

-17. 8

  

-11.0

  

-26.9

  

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的比例指标指数

  

140.6

  

55.8

  

275

  

产业结构指标

  

第二产业占比指标指数

  

-11.0

  

-8.7

  

-18.8

  

大气环境指标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指标指数

  

-34.3

  

-14.1

  

-43.5

  

 

 

  ——能源效益

  按规划方案进行能源发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逐渐下降,但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口的增加,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故人均能源消费量指标呈负向,能源发展仍面临挑战。

  —— 能源结构

  规划方案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以原煤为主的污染型能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热力等为主的清洁型能源结构。

  ——产业结构

  随着经济发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进一步转变,无锡市产业结构也将持续向着优化升级、节能增效的方向调整,第二产业比重将进一步降低,三产服务业将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GDP增长的主导产业。

  ——大气环境

  规划方案目标中,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20年比2005年削减率达到45%。

  ——综合评价

  采用加权求和多指标综合评价模型,计算无锡市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值。指标值的标准化方法为:ai、amax、amin分别对应指标值、最大指标值、最小指标值。对于正向型指标,标准化值(Ai)为:Ai= ai/ amax,(i=1、2、3、……12)。对于逆向性指标,标准化值(Ai)为amin/ ai(i=1、2、3、……12)。标准化结果见表:

  

表3-4 能源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标准化结果

  

指标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653

  

0.856

  

1.000

  

原煤消费量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0.731

  

0.890

  

1.000

  

天然气消费量在能源消费量中的比例

  

0.291

  

0.700

  

1.000

  

第三产业在能源消费的比例

  

0.812

  

0.913

  

1.000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0.565

  

0.859

  

1.000

  

 

  采用特尔菲法并参考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定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

  用M表示综合评价指数,Ai表示各项表征指标的标准化值,Ki表示各项二级指标对应的综合权重,则M=∑(Ai×Ki),(i=1、2、3……12)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3-5  能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分值

  

年份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指数值(M)

  

0.682

  

0.736

  

0.99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值介于0-1。当1.00>M>0.8时,协调度极大,表明规划实施与环境高度协调;当0.6

  

第四节  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一、规划方案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能源发展是人类依赖自然利用自然的综合体现,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仍将产生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可忽视;同时,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也会对周边的生态空间有所影响。通过合理、科学的规划,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实现经济、能源、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规划实施优化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供应质量;加强节能工作的实行,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控制能源消费的增长,促进低碳城市建设,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高速发展。

  二、减缓措施

  (一)加强能源生产和转化环节的环境保护

  发挥能源规划引领作用。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和省人民政府要求,在本规划基础上,将依照本规划制定和实施煤炭、电力、电网、新能源、天然气、石油基础设施6个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将根据规划布局和实施能源项目,通过规划引导能源项目。

  发挥环保审批的控制作用。根据环保法规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坚持未通过环保审批、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能源主管部门协助环保等部门,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

  发挥先进技术的支撑作用。认真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推动能源行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传统能源清洁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和废弃资源利用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源生产和转化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加强能源运输和存储环节的环境保护

  积极优化能源产品运输方式。以石油、天然气为重点,积极发展管道运输,最大限度地避免公路、水路运输方式条件下突发事件对环境的影响。煤炭运输更多地采取点对点直达运输,以减少中途过驳产生的损失浪费和环境影响 。

  积极完善能源产品存储设施。对液体能源产品存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卫生防护间距规定科学选址,严格执行工艺、材料和安全标准设计建造,并依法采取消防、绿化等防护措施。对固体能源产品存储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截污治污、预防自燃等措施。

  (三)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环节的环境保护

  突出重点强化节能。依照节能法规,实行奖惩结合的节能政策,推进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对高于行业平均能耗水平、未能达到能源评价结论、存在落后产能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限供电力以及关停并转。

  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利用。持续推动秸秆、垃圾等生物质能发电和气化利用。普遍推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余热余压、废气废渣综合利用。

  

第五节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轮规划在对“十三五”能源发展和消费的分析研究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能源的需求,以及资源和环境制约的情况确定了能源发展方向。在考虑经济转型以及城市发展的影响下,提出可执行性的技术、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制订了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划的能源结构调整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有利于无锡进行节能减排,可以实现本轮规划既定的资源与环境目标。

 

 

  

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无锡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市能源发展和保障供应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能源政策,制定无锡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健全能源综合管理职能,统筹能源需求预测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能源供应管理和能源利用管理,有效预防能源短缺,切实保障能源的安全生产和有效供给,提高能源利用综合效率。根据职能分工,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推动能源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告相关部门和地区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节 加强政策配套

  财政政策。加强对能源新兴业态专项支持力度,在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能源装备科技创新等补贴政策的同时,根据财力可能,逐步扩大补贴范围,促进节能和新能源产品应用。

  金融政策。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在清洁能源发展领域积极推广PPP,积极引导能源与金融的融合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能源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发起设立清洁能源产业基金,政府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三节 加强行业管理

  推进能源法制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快地方能源管理立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能源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

  强化安全保障。加大对能源安全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能源安全常态管理,完善油气管道、电网等安全保护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理指挥体系;密切跟踪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主要能源品种的市场情况,动态调整安排能源的仓储和运输。完善能源储备应急预案,健全统计预警体系,明确重点企业的储备责任。

  实施标准化管理。积极跟踪天然气、光伏、充电设施等国家及省能源标准制修订情况,完善地方能源标准体系。把建设标准化管理深入到能源项目前期、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提高能源项目建设运营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合理有效的监管制度。

  加强项目管理。对符合能源政策导向的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核、土地使用、资金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加强指导服务。切实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把建筑节能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关,不符合能源政策规定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快出台适合无锡城市特点的能源市场管理、能源安全储备实施细则。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

  强化规划体系。加强本规划与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编制电力、煤炭、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能源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协调布局。通过规划、政策相互衔接和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促进用地集约、环境改善、能源发展。

  强化目标责任。科学分解目标,将能源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各地政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落实单位GDP能耗、煤炭消费总量等约束性目标,明确牵头部门和阶段任务。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强化能源规划的约束与引导,建立能源规划与项目管理联动实施机制。能源项目核准建设必须以能源规划为依据,逐步建立能源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

  强化组织协调。依托市能源领导小组,完善能源规划实施机制,创新能源行业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能源法治建设,完善能源宏观调控,创新能源政策研究,改进能源监管方式,完善能源标准体系,率先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监督评估。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完善规划监督执行制度,跟踪分析实施情况,掌握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时组织中期、期末规划评估,提出调整或修订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征求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表   无锡市“十三五”能源发展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期限

  

 

  总投资

  (亿元)

  

  

在建项目

  

 

  

 

  

 

  

(一)

  

重大机组设施项目

  

 

  

 

  

 

  

1

  

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扩建2条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16~2018

  

6.8

  

(二)

  

节能减排项目

  

 

  

 

  

 

  

1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煤电节能改造

  

机组热电联产改造、机组供热改造

  

2016~2017

  

1.2

  

2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电节能改造

  

提高蒸汽参数、通流改造

  

2016~2017

  

4.5

  

3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煤电节能改造

  

供热系统优化,增加热用户,提高热电比

  

2016~2017

  

3.2

  

(三)

  

热电联产

  

 

  

 

  

 

  

1

  

华能江阴燃机发电项目

  

新建2套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016~2020

  

28

  

  

储备项目

  

 

  

 

  

 

  

1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扩建1套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机组

  

2016~2020

  

13

  

2

  

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

  

扩建2套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016~2020

  

28

  

3

  

西区燃机热电厂

  

扩建1套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016~2020

  

14

  

4

  

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

  

“抽改背”工程

  

2016~2020

  

2

  

5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抽改背”工程

  

2016~2020

  

2.5

  

6

  

江阴市分布式能源

  

利用天然气、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

  

2016~2020

  

20

  

7

  

江苏国信协联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新建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秸秆锅炉+1×N35型纯凝式汽轮机组

  

2016~2020

  

1.9

  

8

  

马山分布式能源站

  

新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016~2020

  

3

  

9

  

胡埭镇分布式能源站

  

新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布式能源项目

  

2016~2020

  

3

  

10

  

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分布式能源站

  

新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布式能源项目

  

2016~2020

  

6

  

11

  

太湖新城中瑞生态城分布式能源站

  

新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布式能源项目

  

2016~20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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