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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十三五”对口帮扶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市发改委课题委托研究办法(暂行) 》(锡发改规划〔2015〕1号)要求,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选聘《无锡市“十三五”对口帮扶规划》的编制单位,现作如下公告。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编制《无锡市“十三五”对口帮扶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对陕西省延安市3个县、青海省海东市2个区4个县的帮扶。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可进行申报。

  1.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在扶贫发展、对口帮扶、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了解无锡、延安、海东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情。

  2.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在扶贫发展、对口帮扶、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或其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3.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是规划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规划过程中的实质性研究和编制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鼓励专业团队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专业法人单位。为便于及时交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江苏和陕西、青海三地的规划单位。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申报书》后,请于2017年1月27日12: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书》(一式6份)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合处(含电子版)。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规划评审小组,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组实际组成人员及其课题研究与规划成果、规划思路、编制方案、创新性、初步报价等因素的基础上,优选不少于2家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当少于2家单位申报时,则直接委托编制单位。

  五、相关事宜

  (一)经费预算

  预算30万元的编制经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3号楼1315室

  邮政编码: 214131

  联系人:郑宝林

  电    话:0510-81821579

  传    真:0510-81821522

  邮    箱:379586105@qq.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十三五对口帮扶规划编制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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