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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无锡市服务业(综合)资金项目预申报(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各区发改局(服务业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16〕18)以及《关于印发<无锡市服务业(综合)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发改服务〔2016〕1号、锡财工贸〔2016〕18号)要求, 做好2017年度无锡市服务业(综合)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现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领域

  1、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对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咨询管理(含中介传媒及品牌运营)、产品检测检验、设备检修、服务外包、产品及设备售后连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为提升服务能力新增投资项目或融资租赁企业新购设备给予投资补助。

  2、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对企业建设商贸服务、居民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服务、体育产业等提升发展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

  3、支持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机构)建设。根据公共服务平台(机构)服务企业的成果和业绩等因素,经考核评估后,择优予以奖励。

  4、总部经济申报办法另行制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近五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

  三、申报要求

  1、预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入口http://cyzxzj.wuxi.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请各预申报单位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和邮箱),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相关信息及数据。

  2、预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小类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本次预申报不需上报纸质材料,只需在申报系统上填报无锡市服务业(综合)资金项目申请书,在“附件清单”模块上传相关必要的附件材料(有则提供,无则提供相关合同、意向书等或公司盖章说明;对于需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的,请上传本单位盖章的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情况(格式见附件),注:公司初创期尚无审计报告的请出具公司盖章说明);无需上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3、各区发改局(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我委服务业处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审核的项目进入2017年项目储备库。

  四、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计划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6月30日或者XX年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预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明年正式申报、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2、项目进入储备库后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已获得市服务业发展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反复申报。同一申报项目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

  4、企业需在受扶持后的连续三年内,定期对评审制项目在线提交绩效跟踪报告,项目完成后需及时在申报平台在线申请项目验收。

  六、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区发改局(服务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地发改局(服务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责,对申请材料中的真实性把关。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业处  汪  洋  电话:81821564

  备注:系统技术方面问题,可咨询爱瑞思公司支持电话:4007704550。

  附件: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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