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课题研究委托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课题研究委托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防控能力,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选聘《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课题研究委托单位。为切实提高课题研究编制质量,科学遴选出高水平的课题研究编制单位,根据《市发改委课题委托研究办法(暂行)》(锡发改规划〔2015〕1号)要求,现作如下公告。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课题研究。研究范围主要为无锡全市。研究成果须于2016年11月底前提交,要求条理清晰、职责明确,能够直接指导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联动,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内容。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均可进行申报。
1.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或者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熟悉无锡市(包括江阴和宜兴)经济社会、水环境现状,近三年承担过无锡市(包括江阴和宜兴)水污染防治相关规划或课题研究。
3.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在水污染防治规划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或其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4.课题组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精神,结合无锡实际开展研究,分析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现状及可能面临的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部门分工方案及应急联动机制。
5.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6.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且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课题研究编制申请书》后,请于2016年11月16日(周三)17: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一式6份)和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含电子版)。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课题研究评审小组,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组实际组成人员及其课题研究与成果、课题研究思路、编制工作方案、针对性及实际可操作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课题研究编制合同。
五、相关事宜
(一)经费预算
《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课题研究专项经费预算10万元以内,具体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19号3号楼1307室
邮政编码:214131
联 系 人:魏晓伍
电 话:0510-81821541
传 真:0510-81821541
邮 箱:wxfgwtzc@163.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课题研究编制申请书.docx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