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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10-14 11: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16-00439
发文日期
2016-10-10
公开日期
2016-10-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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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十三五”时期是无锡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无锡的重要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加强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建设和谐社会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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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时期是无锡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无锡的重要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加强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建设和谐社会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锡委发〔2015〕5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锡政发〔2016〕20号),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社会事业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标,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积极兴办民生实事,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建设,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和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为“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社会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在宏观经济环境不甚景气的情况下,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5年来,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1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5年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960元增加到1630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7750元、14002元增加到45129元、24155元,年均增长均达到10%以上。

  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标准不断提高。5年来,市区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职工退休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0元、1479元、420元增加到355元、2421元、700元,年均分别增长12.2%、10.4%、10.8%。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8%以上。

  教育优先战略进一步巩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15所、小学88所、中学68所,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城市。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成立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支持太湖学院成功转设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体系结构,新建、改扩建公立医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家,新成立民办医院44家,全市医院床位数由1.98万张增加到3.16万张。“十二五”期间,市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04岁,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为4.53/10万、3.13‰,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多层次保障房供应体系,调动多方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十二五”以来,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50万平方米,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造957万平方米,竣工拆迁安置房2714.8万平方米、保障房61833套。

  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业资金超20亿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形成公办民营、合资合作等社会化运作模式,市区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补贴、改建补贴、运营补贴标准均得到显著提高。全市所有镇(街道)都建有养老机构,养老床位达4.6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不断完善。文化服务体系更趋健全,全市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0.21平方米,居全省前列。大运河(无锡段)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惠山祠堂群列入国家申遗目录,无锡灵山被确定为世界佛教论坛永久会址。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100%行政村(社区)达到省“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成为全省唯一的“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和首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深入推进。2015年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依法治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不断深化,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逐步健全,社会维稳体系不断优化,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安全感连年攀升。

  第二节 “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面临形势

  进入“十三五”,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长期存在,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发展方式、发展动力和经济结构调整呈现一系列新变化新特点,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特别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城市群加速崛起,苏南国家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为无锡发展开启了多重战略机遇“窗口”,也形成了倒逼压力。当前,我市发展正经历特殊困难的阵痛期,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社会矛盾风险不断凸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这对无锡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我市社会事业发展已经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民富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资源、环境、发展空间约束趋紧,人口老龄化加速;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还存在差距,人口平均素质提升不快,文明程度有待加强。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发展阶段客观影响,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因素,更多则是体制机制方面需要创新突破。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充分认清“十三五”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牢牢把握无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内在要求,更大力度加快转型发展的步伐,加快构建有利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多种矛盾,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新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二章 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无锡总体目标,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重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统筹优化区域、城乡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共建共享。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差距,让发展的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加普遍地分享发展改革成果,不断增加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体制接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多元投入。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公平开放社会事业的市场准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坚持创新发展。立足市情,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加大社会事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充分发展市场机制作用,改革公共产品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健全服务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社会事业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百姓富裕程度普遍提高。建立健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促进共同富裕,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稳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创业致富蔚为风气。到2020年,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以上,扶持自主创业人数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2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更加完善,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备,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45张。

  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更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健康无锡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程度达到85%以上。建设高水平全覆盖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到2020年,体育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5%以上。

  文明法治展现新风貌。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法治无锡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到2020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

  第三章 社会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第一节 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区

  优化就业结构注重政策扶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形成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保障、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和政策监测评估机制。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拓展劳动者就业空间,不断优化就业结构。注重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的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服务企业稳定就业。

  推动大众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太湖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积极培育创业平台,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的众创空间,建设一批高质量且富有无锡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推动现有创业载体向集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为一体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转型。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完善各类创业补贴扶持政策,创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加大对初次创业和创业初始阶段的资金扶持。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开发适应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标准和培训模式。

  切实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实名制调查率和就业服务率均达到100%。实施“五年一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提升计划,落实和完善见习补贴政策,拓展就业见习岗位,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积极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实行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结构调整中失岗失业人员专项就业帮扶计划,促进转型转岗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实现分类帮扶和精准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对财政支持经费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类辅助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强化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培训需求与培训服务良性互动、素质与就业效果同步提升。健全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对接调查制度,制定发布政策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均等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订单式培训、校企合作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市场供需调节实现培训资源与劳动者需求的有效对接。促进就业培训机制市场化,以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选择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优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到2020年,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

  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专业化服务两大平台,构建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市五星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达6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格局。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系,提升企业用工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水平。

  第二节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持续增长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决定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规范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收入结构。

  拓展富民增收渠道。合理提高工资性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建立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活动,让更多的人通过创业增加经营收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推进农民安置房、居民空置房利用,拓宽城乡居民在租金、股息、红利等领域的增收渠道,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化。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帮扶的力度。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重点优抚对象、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定物价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建立城乡困难群众精准帮扶机制。强化精准帮扶、分类指导,以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人员为重点,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及时有效减少返贫现象,确保底线兜得住,成果守得牢。实行低保政策和帮扶政策衔接,对贫困群体应保尽保。鼓励社会扶贫,指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确保低保家庭收入增长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到2020年人均年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确保低收入家庭人员各类帮扶救助水平相应提高,生活稳步改善;确保特殊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救急难”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 高水平建成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

  提升教育优质普惠水平。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95%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市优质幼儿园,90%以上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和班级人数,完善区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符合国家和省定要求。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丰富办学内涵,打造有影响力的示范性高中品牌。深化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体育教育,改进艺术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重视困难群体教育,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服务和随班就读工作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增强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贯通,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专业结构调整,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无锡职教园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提升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有力支撑全市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突破,采取引进、新建、升格、合作办学等多项措施,加快扩大本科层次高等教育资源,支持江南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推动无锡太湖学院创新发展,推动建设混合所有本科层次的无锡应用技术学院,推动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提升办学层次。引进建设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力争在中外合作办学上取得突破。支持在锡高校根据经济转型发展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强无锡开放大学建设,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社区教育机构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80%以上。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育现代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现代治理体系。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健康发展。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拓展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提升涉外教育服务水平。坚持以教育信息化和国际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数字化校园和数字化学习试点建设水平,深化“感知教育·智慧学习”应用示范,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制度,逐步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第四节 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高标准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完成市美术馆新馆、文化馆和图书馆等改扩建工程建设,推进街道(镇)综合文化中心建设,推行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到2020年末,每万人实际拥有公共文化设施超过2200平方米。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标准、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估标准。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送戏送书送展览下基层等公益文化活动。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推动专业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等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制度,鼓励艺术家、专家学者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经常化文化志愿服务。

  推动地域文化传承创新。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在新城建设中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延续历史文脉,提升城镇特色魅力,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群。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出一批体现无锡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重点推进锡剧艺术振兴发展。推进惠山祠堂群、荡口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点段清名桥街区、运河故道建设成为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鸿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吴都阖闾城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建设,完成清名桥等历史文化街区、礼社等古村落保护修复。推进非遗项目“大师带徒”传承计划和非遗濒危项目“记忆工程”,进行抢救性保存。加强对吴文化、东林文化、工商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的研究开发。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理顺政府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支持无锡广电集团、无锡报业集团等国有媒体做强做大,鼓励规范发展民营文化企业,积极有序推动中外媒体合作交流,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加强和完善对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管理,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坚守网上舆论阵地,实施网上舆论生态治理工程,鼓励和引导发布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内容,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引导和网络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第五节 努力打造“健康无锡”

  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积极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筹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事业,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施,到2020年基本达到每户家庭都有一名签约家庭医生,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功能,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涵和质量。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以继承创新为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实施“科教强卫工程”,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学(专)科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健全和完善市、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院前急救、采供血、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施新一轮健康城市建设。贯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加强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和新型传染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健全和完善以心脑血管、肿瘤、糖尿病等为主的慢性病防治网络,提高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完善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加快建设智慧体育城市和国家级科学健身示范区。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公共体育设施,完成老体育中心改造,健全社区体育组织网络,有效扩大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广科学健身,推进职工体育和老年人体育。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增强中小学生身体体质,推广校园足球。提高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斯诺克世界杯、国际马拉松赛等国际体育赛事水平,举办好2018年世界击剑锦标赛,扩大城市影响力。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提升省优秀运动队和业训水平,争取在国际性赛事上奖牌的突破。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场所设施,积极发展体育旅游、运动康复、健身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加快建设智慧体育产业园,组建市级体育产业集团。到2020年,国民体质达标率在97%以上,体育彩票销售突破110亿元。

  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坚持产管并重,实施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计划,努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理顺基层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强化监管专业能力建设和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分级监管。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设全覆盖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体系,建设食品生产电子追溯系统和流通监控溯源系统,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学校食堂等重点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级单位占比达到60%以上。加强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做好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到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覆盖全部市(县)、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提升5个百分点。

  第六节 切实提高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贯彻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注重家庭发展。开展现行生育政策实施评估和跟踪监测,开展提升人口素质行动计划,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健全人口发展投入保障机制,优化人口发展环境。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求,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人口与产业互动提升行动,科学疏导人员流动,加快新城人口导入,推动人口合理分布。探索研究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政策措施,促进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到2020年,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可靠收入来源为基准条件,分类实施落户政策。重点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无锡,对被本市企业依法录(聘)用的大专以上学生,享受市民化相关待遇。适当放宽来锡创业的大学生落户条件。放宽优秀农民工和“十佳新市民”落户条件。探索实行在锡工作的国内优秀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以及外籍人才直接落户政策,稳步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完善居住证政策,实行江苏省居住证制度,持证人享有无锡市法律服务、参加社保、计生医疗等公共服务基本权益,符合条件的可享有临时生活救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持证人未成年子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参加中考招录、参加省内高考等服务待遇。

  推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整合全市人口信息管理资源,建立纵向连接各市(县)、区、街道(镇)和社区(村),横向连通各相关部门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动态跟踪掌握人口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共享和有效利用。

  第七节 建设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样板区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稳步提升水平和强化制度衔接为着力点,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水平,重点在大市范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档次,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筹资机制和财政补贴标准。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双轨制”矛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大病患者负担。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关于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争法定人员应保尽保。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从业伤害保险办法,逐步形成普通人员“五险合一”、特殊人群“单险参保”的多层次灵活参保模式。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区域、跨制度转移衔接政策,畅通城乡劳动者跨地区就业、跨制度流动时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道。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强化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年金和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加快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建立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的正常调节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稳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实现个人和政府保费合理分担机制。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线标准,改进和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加大社会收储、政府租赁等筹集方式,积极探索扩大基本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的实施路径,健全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保障托底的住房供应体系。有序推进租赁型保障房租售转换,加快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提升,提高住宅成品装修和绿色建造水平。建立完善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城乡户籍居民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深入实施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管理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理顺农民安置小区管理体制,完善农民安置房长效管理机制。 “十三五”期间,改造危旧房100万平方米左右、城中村300万平方米左右,整治改造老旧住宅700万平方米左右。到2020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超过22%。

  构建发展型社会救助新体系。强化兜底保障,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救助综合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达100%。积极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健全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加大重大疾病医疗等专项救助力度,建立“支出型”特殊困难家庭专项救助新方式。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建设绿色殡葬服务体系,推动福利服务范围逐步向社会公众拓展,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示范作用,开发慈善资源,创新资金募集方式,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综合效应。完善社会力量补充救助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继续完善“慈福”民生系列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慈福”民生系列保险及配套保险。积极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完善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政策,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

  第八节 加快推进养老事业改革发展

  完善养老机构保障功能。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积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发展机构养老服务,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五保”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承包、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行公有产权的养老机构。推动马山养老服务基地、太湖新城养老综合体、华庄康复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项目建设。到2020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比例达70%。

  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各类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确保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加快推进为老服务网点、区域性老年助餐中心、社区“老年餐桌”建设。分级分区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健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制度。加强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措施。推进城市适老社区建设、改造试点工作。到2020年,城镇和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80%、50%,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老人家庭超过5万户。

  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优先建设老年人急需的养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卫生所,或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独立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到具备养医结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多点执业。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到2020年,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创新老龄化应对举措。依托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开发与老年人身体素质、文化技能相匹配的再就业岗位,继续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作用和老年人专业特长。推广虚拟养老等多种服务模式,推进网络养老工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第九节 打造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无锡”

  打造平安建设示范区。深化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稳住面、防住线、守住点、盯住网、看住人、控住事、管住物”的要求,以织密技防、巡防、数据等防控网,完善合成研判、联合指挥、合成打击等工作机制,率先构建起全时空、多层次、宽领域、高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智慧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幸福度,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平安建设的示范区。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动村(社区)民主自治,切实加强三级平台建设应用,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着眼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拓展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大力施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引入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体系。着眼完善社会组织扶持体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和退出机制。着眼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严格加强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常态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治,着力强化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管控引导,建立健全社会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组织管理体系,构建覆盖政府部门、街镇社区、居(村)委、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网络,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全面提升重点青少年、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涉邪人员等特殊人群整体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民生幸福工作机制。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大社会事业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将社会事业建设纳入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各级各部门的基本职能和工作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出台配套文件,抓好分解落实,形成社会事业政策叠加效应。

  第二节 改革创新机制

  适时制定和完善法规规章,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的地方立法,带动社会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加快推动区域内民生服务政策和制度衔接。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民生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进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和资源的优化整合、互联互通。

  第三节 鼓励多元投入

  进一步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养老、教育、医疗、住房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原则上法律未明确禁止的都要开放。降低民生服务准入门槛,制定社会资本参与的分领域、分行业具体政策。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把适合由社会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积极推动现有社会事业资源优化整合,降低运维成本,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效益。

  第四节 强化督查考核

  增加社会事业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定期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终身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代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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