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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解读三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发布时间:2016-05-24 09: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16-00274
发文日期
2016-05-24
公开日期
2016-05-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企业,意见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解读三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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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最近出台的《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包括五个方面32条举措。

   第三章,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主要有7条。其中,市区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沿用2678元/月的缴纳标准。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费率降至7%,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率由1.2%降至0.9%。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继续实施现有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基础上,2016—2018年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继续由0.9%降至0.5%;缴纳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低标准由0.8%降至0.3%,最高标准由2.4%降至2%,调整后综合费率水平由1.31%下调至1.02%。研究制定我市职业培训(工种)目录,按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分类确定补贴标准。对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本市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市人社局——此次推出用工成本的“减负举措”有三个亮点:降低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和继续停止征收职教经费。根据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降低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真正为企业减轻用工成本的压力,累计每年可减少企业负担26亿元左右。

  对于困难企业,还将实施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保费6个月的政策。稳岗补贴政策预计每年可为全市企业减负4亿元左右,此外,停止征收职教经费,则可每年为各类企业减负累计2.06亿元。就此三项亮点举措,即可在用人成本方面为企业减负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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