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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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6446/2015-00448
- 发文日期
- 2015-09-11
- 公开日期
- 2015-09-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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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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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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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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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决算,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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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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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决算说明
二、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衔接、协调全市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负责有关发展规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平衡。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四)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与建设资金的平衡意见;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六)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牵头编制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下达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和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牵头安排市级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管理、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转报由国家、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由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宏观管理,牵头制定招投标综合性政策;负责协调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组织审批、审核报批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市场发展,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总部经济发展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供需总量的平衡;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十)拟订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报批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策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社会保障、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对口支援、援建协调和苏南、苏北挂钩合作工作,牵头东西部合作交流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我市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发展工作,承担沿江、沿海开发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深化重点改革,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是落实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职能。积极履行好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牵头职能,拟定了总体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2014年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二是“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初具成效。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对全市域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地、重要湿地等进行广覆盖、高标准补偿;启动实施《无锡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探索重要水源地以及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生态补偿协商机制。三是以简政放权为中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积极承接和下放相关行政权力,研究制定投资“负面清单”,不断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清理和调整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拟保留的权力事项由原24项减少至16项,审批效率大幅提高。牵头推进“一办三中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研究制订《关于深化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方案》,启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四是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积极开展相关调研,探索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深化“管办分离”改革的方案和路径。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同起草我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研究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思路,研究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二)突出投资关键作用,全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一是狠抓重大项目。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深化年”活动,制定《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市领导挂钩服务重大项目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服务指导、监督考核“三大机制”,建立推进例会、分工负责、强化招商、挂钩跟踪、现场服务、绿色通道、进度通报、督查检查、考核奖惩“九项制度”,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运。1-11月,今年180个市级重点项目已完成投资898亿元,新开工重大项目70个(其中万达文旅城、海力士五期、兴澄特钢高端钢板、世茂旅游、宝能城等投资超百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地铁1号线、2号线投入运行,苏南硕放机场二期工程基本建成,加快建设太湖新城、马山旅游岛、古运河风光带“一城一岛一带”,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二是狠抓重点招商。成功举办“2014年无锡-北京重大项目战略合作恳谈会”,当场签署了45项投资合作协议,签约金额达1368亿元,涵盖先进制造、高端服务、新兴产业、现代农业、金融合作等各个领域。三是狠抓投资管理。研究制定《关于严格决策程序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效益,防范财政风险。提升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强化企业境外投资指导,按照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做好过渡时期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服务,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一是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了发展新兴产业的五大主要任务。积极履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办公室职能,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无锡新区跻身首批“智能传感系统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预计完成15%的年度目标。二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总部经济、金融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滨湖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由点及面地整体推动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着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制定地方标准8个。完成无锡市中长期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助国家发改委进行国家物流园区示范工程认定办法制定,对物流园区进行优化调整。三是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会同制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和智慧无锡建设行动计划》,组织申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项目。今年以来无锡相继获批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城市。
(四)注重战略研究谋划,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切实发挥。一是认真做好发展规划工作。紧扣长远战略目标,“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及思路研究工作全面启动,6个方面18个前期课题向社会公开征集,下发《关于下达无锡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点课题计划安排的通知》分解落实各项工作,并按计划有序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编制无锡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规划及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制订我市试点方案并加强与国家和省的对接工作。在全省率先编制发布《无锡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会同宜兴市积极申报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县(市)。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启动太湖低碳创新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运行分析和调查研究。研究落实国家、省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坚持做好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开展季度工业、服务业景气情况调查,科学研判国内外形势变化,主动把握我市经济走势。紧扣服务决策目标,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多篇调研报告与工作专报,太湖水防治、政产学研等多篇报告得到市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三是加强区域经济交流合作。落实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战略,共同参与省内沿海开发、实现跨江联动。进一步深化南北挂钩合作,大力推动南北挂钩共建园区建设。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落实对口支援工作任务。2014年援助建设项目24个,落实援助资金890万元,确保了援助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我委因在苏陕扶贫工作中的突出贡献,获得“全国会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四是抓好有关考核工作。紧扣统筹发展目标,按照中央最新要求,牵头负责地区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制定下发《无锡市市(县)区科学发展考核实施意见》,转变传统政绩观,突出科学考核,减轻经济增长所占比重,增加转型、民生、生态、党建等内容的分量,引导地区发展科学合理、长远可持续。参与制定《无锡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牵头负责其中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认真部署省发改系统考核工作,分解落实各项考核任务。
(五)扎实推进为民实事,民生幸福水平持续改善。一是加快推进“民生幸福”工程。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若干意见》,明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68项具体举措,着力推动无锡民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民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社会管理效能持续加强,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得到提升。二是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每年向社会征集实施一批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今年12件7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率先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建立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低保老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试点,是省内唯一的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也是全国养老服务综合试点城市。三是积极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研究起草我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以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天然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燃气应急调峰能力。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工作,稳步推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目前,15个省级以上园区,除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因归属问题外,已全部完成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全面开展低碳工作,在省内率先编制完成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0-2012)》并每年动态更新。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双百工程”和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工作,部分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试点。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现代服务型机关建设初见成效。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建了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出台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积极落实自查整改。由省委督导组亲临监督,通过民主评议,对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的满意度达到98.4%。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大力实施企业减负工程。牵头推进企业扶持政策和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设立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和互动平台,制定涉企专项政策汇编,取消、降低、免征涉企收费87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约1.5亿元。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制订了《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机关工作意见》等12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着力提升项目服务水平。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核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方式,简化审核流程、环节。建立了委领导挂钩服务重大项目制度,对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开工建设、投产达效等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组织开展了面向基层发改部门、已发债企业及拟发债企业的企业债券申报业务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和规范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备案辅导,指导有关创投企业备案申请。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积极开展项目稽察、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三是全力打造现代服务型机关。进一步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完善全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全市发改委系统专题学习培训班。坚决落实省发改委“阳光发改”建设要求,加快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系统内部纵向网连接、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监管系统、重大项目监管系统、宏观数据库系统等,逐步实现发展改革纵横联动机制的信息化。
第二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及省、市预算管理改革要求,结合2014年度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对我委2014年度收入和支出情况决算如下: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730.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73.6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356.5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拨款等。
2.支出总计3730.2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9.30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发展和改革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07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工作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8.91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3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项目推进、园区集聚及市场开拓等支出。
(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新疆阿合奇与霍城县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26.80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8)其他支出289.83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陕西延安市、四川云阳县及我省徐州市等地项目建设、干部培训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73.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
2.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2.73万元,占5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07万元,占3%;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7万元,占3%;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608.91万元,占18%;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33万元,占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万元,占3%;住房保障等支出226.80万元,占7%;其他支出289.83万元,占9%。
二、部门决算报表
表0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部门: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3,373.6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 |
2,219.30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
二、外交支出 |
28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29 |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0 |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1 |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2 |
|
|
六、其他收入 |
7 |
356.58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3 |
|
|
|
8 |
|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
34 |
|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5 |
91.07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6 |
87.00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7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8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39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0 |
608.91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1 |
107.33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2 |
|
|
|
17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3 |
100.00 |
|
|
18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4 |
|
|
|
19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5 |
226.80 |
|
|
20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6 |
|
|
|
21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47 |
|
|
|
22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48 |
289.8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3 |
3,730.24 |
本年支出合计 |
49 |
3,730.24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4 |
|
结余分配 |
50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5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1 |
|
|
合计 |
26 |
3,730.24 |
总计 |
52 |
3,730.24 |
|
其他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发展和改革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用于节能环保等事务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能源事务管理、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等。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指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