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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4-10-16 14:5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14-02566
发文日期
2014-10-16
公开日期
2014-10-1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 决算, 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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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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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衔接、协调全市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负责有关发展规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平衡。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四)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与建设资金的平衡意见;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六)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牵头编制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下达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和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牵头安排市级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管理、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转报由国家、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由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宏观管理,牵头制定招投标综合性政策;负责协调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组织审批、审核报批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市场发展,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总部经济发展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供需总量的平衡;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十)拟订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报批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策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社会保障、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对口支援、援建协调和苏南、苏北挂钩合作工作,牵头东西部合作交流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我市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发展工作,承担沿江、沿海开发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紧围绕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决策服务。一是全面加强运行分析。深入企业、项目一线调研,坚持做好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定期召开地区、部门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开展季度工业、服务业景气情况调查,科学研判国内外形势变化,主动把握我市经济走势,加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专题研究,及时提出阶段性经济工作对策建议,全年向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专题汇报20余次。二是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围绕转型发展目标,按照效益导向、高端取向和集约化方向,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加快推动经济结构从传统产业为主向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发展方式从劳动密集、外源增长为主向智力密集、内生增长为主转变。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三地三中心”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了无锡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三是全面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编发《发展与研究》各类专题文章近30篇,内容涵盖了总部经济、古运河开发、促进夜间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三创载体建设、养老服务、楼宇经济、创投发展、上海自贸区对接和体制机制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多个方面,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达97次(含各类专报),创历年新高。中标市社科联重点课题2项、精品课题3项,数量位列全市部门第一。全面梳理“十二五”以来我市围绕保增长、促转型出台的系列文件,提出了相关调整建议。四是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全年对上争取成果丰硕,获得上级各类扶持资金约9.2亿元,6家企业获准发行债券66.5亿元,全省第一。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18年)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我市建设3号线一期工程、4号线一期工程,研究建设1号线南延线工程。东亚电力(无锡)燃气电厂已正式上报国家能源局核准,西区、南区、国信宜兴等3个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已获得省能源局核准。无锡国家高新区成为国家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之一。
  (二)紧紧围绕改革创新突破,着力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坚持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放到突出位置,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拓展空间。一是深化“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存量土地盘活思路,实行项目差别化供地和工业用地差别定价机制,获批全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出台《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获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稳步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参保企业数量和责任限额居全国地级市前列。编制完成中瑞低碳生态城建设实施方案及十大专项工程技术方案,成功申报全国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区域性试点城市。省政府支持改革试点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物联网专项切块扶持资金和专项往来借款都已落实到位。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无锡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和评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认真做好国家和省发改委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节能登记表备案均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其他承诺事项放宽容缺预审范围,创新开展“容缺审批”,项目审批平均提速15%以上。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工作机制和政府负债预警机制,建立“谁投资、谁负责、谁收益、谁担责”的一体化投融资模式。实施创业(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积极推进备案辅导工作,8家企业通过省发改委备案审核,全市累计备案创投企业42家,资金总量达到90亿元,机构数量和资本总量居全省前列。开展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创建工作,我市提出的创业投资集聚区创建标准获省采纳,新区已列入全省首批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定并实施了《无锡市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宜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正式施行,统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市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合协作机制,首批10家公立医院、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签约实施基本医疗服务深化协作试点。
  (三)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努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坚持以项目为中心、企业为主体,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加快优化投资结构。大力开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无锡市转型发展投资导向目录》,突出做好高端装备制造、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工作,提高重大产业项目对投资的有力支撑;发挥政府投资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现有国资平台;切实发挥民间投资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社会民生等领域,为投资增长积蓄能量。二是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制定《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推进考核办法》、《关于建立强化投资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制度的意见》和代建制办法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建立了市领导挂钩联系市级重点项目制度,组织开展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和观摩活动,定期进行调研和现场查看,实地解决项目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成功举办2013无锡重大项目建设合作恳谈会,签署了57项合作协议,签约金额达2401.5亿元,创历年之最。三是努力提升项目服务水平。编制《项目报批单向服务指南》,开展项目定向辅导服务。实施项目预备服务,对重大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指导。提供项目上门服务,先后到单位、企业等项目单位上门咨询服务100余次。进行特别审批服务,对一般的项目,放宽容缺范围,实施“容缺预审”,对特殊的项目,开通高速通道,开展“容缺审批”。主动介入马山旅游岛、万达文旅城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推动广电集团拟建文化综合体、“友好园”开放等项目,切实做到帮助项目“排忧解难”。四是严格执行项目稽察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稽察工作实效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实效。全年共完成80个项目的稽察,对22个项目发出整改意见。此外,配合国家发改委专项稽察组对我市地铁2号线、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等项目进行稽察,受到国家发改委稽察组的充分肯定。
  (四)紧紧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转型升级作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根本举措,围绕建设“三地三中心”目标,大力推进产业转型。一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制定出台《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无锡市服务业(综合)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首批认定10家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优化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方法,切实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率。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启动滨湖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省市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制定《无锡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新认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5家,全市已建成省级服务业集聚区16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13家。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扶持力度,全年共引进安利中国研发中心、海螺水泥华东区总部等15个总部经济项目。制定实施《物流园区调整再优化建设方案》,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向园区集中,12个承接园区建设有序展开。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正式启用,苏宁、恒隆等一批大体量的城市综合体正式投用,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成功签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6.2%,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二是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全面梳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现状,科学调整新兴产业统计口径、目标和考核办法。积极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物联网综合应用示范工程项目顺利通过中咨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无锡城市云项目获国家发改委和中咨公司专家好评。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5%左右,高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个百分点。三是大力推进能源工作。加快光伏太阳能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流程,备案1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70MW。积极推进无锡高新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项目建设。跟踪推进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协鑫公司等与我市战略合作相关事宜。四是积极开拓资环工作。制定实施循环经济工作方案,启动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山经济开发区、宜兴环保科技园进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制定实施《关于2013年无锡市低碳试点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意见》,重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领域低碳建设,积极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协调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五)紧紧围绕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全面加强规划统筹。始终把规划统筹放在突出位置,坚持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突出推动各项规划的贯彻落实。一是着力提升规划工作水平。《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正式实施,我市成为国内首个出台规划专门条例的地级城市,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条例编制工作获省发改委充分肯定。实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形成《无锡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积极跟踪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修改完善了我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二是牵头落实苏南现代化示范区规划。多次赴国家和省发改委开展重大规划事项争取,成功将我市创新内容、重点发展项目列入国家苏南规划、省实施意见及三年推进计划中。牵头编制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及重点工作分解方案,成立无锡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体系及工作机制。着手开展太湖低碳创新示范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六)紧紧围绕提升民生福祉,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一是稳步推进收入倍增计划。无锡最低工资标准从1320元上调到1480元,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10元,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30元提高到60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发237元。预计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左右。二是全力保障民生项目建设。科学安排年度社会事业政府投资计划,政府投资更加注重社会效益,重点投向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认真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积极协调110报警服务系统、太湖新城妇幼专科医院、锡师附小新校区、特需儿童早期干预中心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方案的论证工作。三是做好基础设施项目服务工作。优化城市道桥项目的可研审批程序,提前介入论证,同步进行可研方案优化与前置手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加快。协调对接锡太高速前期工作、新长铁路或泰锡宜城际接入惠山城际站方案。核准市区6座LNG加气站建设,其中4座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广石路、新区门站等2座LNG加气站已建成投运。四是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按月汇总、协调推进12件6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事项目影响进一步扩大,市民满意率达97.5%。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3.3万人,新开工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近12000套,整治改造城中村32.45万平方米,市区新辟公交线路16条,改造燃气老旧管网13.8公里,造林绿化3.7万亩,生态清淤130万方。五是牵头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工作。认真履行城乡发展一体化领导小组社会事业工作办公室职责,做好组织深化农村公共服务的推进工作。
  (七)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一是政风行风建设落到实处。围绕“队伍提升、工作提速、服务提效”总目标,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市发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开门纳谏,开展了“六查六看”、大走访、专题调研等活动,对整合产业发展政策、优化项目审批程序2个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评议得分在市级机关中名列第一。二是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制定实施《无锡市发改委关于开展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项目审批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省统一要求,在全市发改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统一清理规范工作。项目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创新开展项目定向服务、项目预备服务、项目上门服务、电话提醒服务、特别审批服务和批文速递服务,窗口被授予2012-2013年度“为民服务示范窗口”。三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三个一线”挂职锻炼,选派5名同志分别到国家发改委、新区发改局、威孚集团等单位部门挂职锻炼。与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合作,举办“无锡市发改委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39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培训。组织机关人员,分批前往宜兴白塔村进行务农锻炼,培养干部职工吃苦耐劳精神,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
  
第二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部门: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无锡市信息中心)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
3,773.20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
3,424.47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
31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
32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
33
 
五、附属单位缴款
6
 
六、科学技术
34
 
六、其他收入
7
21.54
七、文化体育及传媒
35
 
 
8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
36
 
 
9
 
九、医疗卫生
37
125.15
 
10
 
十、节能环保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39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3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4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5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7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8
223.58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49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1
21.54
本年收入合计
24
3,794.74
本年支出合计
52
3,794.7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上年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27
 
 
55
 
合计
28
3,794.74
总计
56
3,794.74
 
 
编制部门: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无锡市信息中心)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773.2 
3773.2
 
201 
一般公共服务
3424.47
3424.47
 
205 
教育
 
 
 
210 
医疗卫生 
125.15
125.15 
 
214
交通运输 
 
 
 
2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3.58
 223.58
 
229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94.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3773.2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21.5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总计3794.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4.47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发展和改革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类)支出125.15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3.58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4.其他收入21.54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外国政府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73.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4.47万元,占91%;医疗卫生(类)支出125.15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223.58万元,占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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